| 标题 | 大亚湾泓泰花园楼盘不合规及逾期交付的问题 | 投诉单号 | 30241102224258476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02 22:42:59.0 | 答复时间 | 2024-11-21 16:32:2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大亚湾泓泰花园楼盘不合规及逾期交付的问题
诉求内容:尊敬的市住建局领导,您好!本人为泓泰花园8栋5**室业主,于2024-09-27向贵部门反应大亚湾泓泰花园楼盘交付不合规及存在的问题的诉求,但是楼盘仍旧没有整改到位,楼盘交付逾期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1、现场剪刀楼梯间从消火栓至踏步起步处平台净宽仅为1.23m,不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6.3.4 条 楼梯为剪刀梯时,楼梯平台的净宽不得小于1.30m的要求。
2、根据购房合同约定本栋楼应在2024年8月30日之前交付,但截止到目前项目仍存在问题,没有达到合同约定及国家规定的交付标准;根据相关部门给本人的答复及上次意见投诉的回复的意见,小区的公共服务管理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用房、消防等问题均是在8月30日之后才开始整改(并且至今没有完全整改到位,欺瞒相关职能部门和业主),项目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交付标准,已逾期;
3、项目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是2024年9月23日出具的,项目于2024年9月29日办理的竣工备案手续,即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房屋交付的相关资料在房屋交付的时候还还未取得,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购房合同条款,未达到交付条件和合同要求,已经严重逾期!
根据合同约定因出卖人未达到交付条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因开发商未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已经严重逾期,现本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和相应的逾期违约金。请求党和政府为百姓做主,解决购房遭遇的困难,不甚感激!谢谢!
2024-11-02 22:4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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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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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大亚湾泓泰花园楼盘不合规及逾期交付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问题一,经核实,项目属按图施工。关于问题三逾期赔偿及退房诉求,经我局向开发企业了解,开发企业表示市民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已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于退房及赔偿的问题,我局建议您可根据协议约定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市民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市民反映的泓泰花园配套用房、活动场所及绿化问题。经核,回复如下:泓泰花园项目公共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活动场所已按原报审方案建设,满足规划验收条件。
承办单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11-21 16:3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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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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