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职工社保异地生育相关问题咨询 | 投诉单号 | 30241105155307549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11-05 15:53:07.0 | 答复时间 | 2024-11-06 15:28:4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职工社保异地生育相关问题咨询
诉求内容:惠州职工社保,需要回湖北老家待产分娩,以下问题需咨询:
1、异地分娩需要提前走什么流程报备?
2、异地分娩如何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3、是否可以在生产地直接联网报统筹报销结算?
2024-11-05 15:5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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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职工社保异地生育相关问题咨询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异地分娩需先自行结算后,带齐相关材料到惠州市社保机构提交申请异地生育报销。报销所需资料: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费用发票(均需原件有医院盖章)、出生证、身份证、社保卡。异地生育报销比例为75%。现暂时还未开通省外异地生育联网结算功能。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局医疗生育待遇核发股:0752-3278357。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仲恺分局
2024-11-06 15:28: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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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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