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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城区分局及圆通桥派出所不作为 投诉单号 30241108161713909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1-08 16:17:14.0 答复时间 2024-11-28 09:26:1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城区分局及圆通桥派出所不作为 诉求内容:2004年1月14日,投诉人在事发地被持刀入室捆绑抢劫。当时圆通桥派出所接到其报警时,疑似未立案,当时有很多案件直接线索,但办案民警没有立即进行调查(有犯罪嫌疑人的刀具、胶带,有嫌疑人在邮政储蓄银行取款的监控视频,有嫌疑人用被抢手机打了五十多通电话,且有相关通话记录)。当年的圆通桥派出所工作人员未积极调查案件不合理,当事人在当时也多次找到时任派出所长及副所长,均未给予处理。现要求回复:1.当年是否有立案,请提供当年的立案回执;2.是否有根据重要线索调查案件,请提供调查结果,如未调查,请说明原因;3.请求公安局警务督查部门介入督办该案件,并追究相关办案人员及领导责任。4、追回被害人损失。
2024-11-08 16:17:14.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1108161713909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收到赵先生反映的情况后,经办案民警经查阅档案,发现在2004年1月14日9时左右,圆通桥派出所接到事主李女士报警,民警分别为受害人李女士及房东做了询问笔录,走访出租屋周边群众,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调取了李女士的银行卡取款记录。由于当时条件所限,民警几经努力,也没有发现有用的线索,导致该案件至今未破获。办案民警将当年李女士被抢劫案件的卷宗拿到分局刑警大队请教,共商破获方法,寻求破案良策。11月27日,我所民警电话联系给事主李女士,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事主表示知悉并谅解。下一步,在刑警大队的指导下,根据原来的线索,结合现在的破案手段,对李女士被抢劫进行一次细致梳理,看能否破获案件,为受害人李女士讨回公道。 承办单位: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2024-11-28 09:26:1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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