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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投诉单号 3024111416290252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1-14 16:29:03.0 答复时间 2024-12-04 08:38:37.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诉求内容:我是龙林西苑小区业主,惠州市元亨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龙林西苑小区物业公司。 龙林西苑小区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好益康二路3号。 元亨康物业从2023年5月管理小区以来,未公示电梯应急专项预案,也从未开展电梯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请市监督局依法开展严格的监督检查,拒绝软弱宽松。回复本信件时,请附上:检查记录表和责令整改通知书。
2024-11-14 16:29:0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该小区物业现场提供了“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预案演习记录”,检查中发现应急预案演习记录不够完善,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发出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消除事故隐患。12月3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4 08:38:37.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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