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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求查处房产中介黄*良的不法行为 投诉单号 3024111515322530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1-15 15:32:26.0 答复时间 2024-11-22 10:07:2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请求查处房产中介黄*良的不法行为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 惠州市好房源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中介黄*良今年8月份带本人在永汉镇保利锦里看房时,所看房源本身没有独立的停车位,不能给电动汽车充电,不符合本人的要求,他于是采用虚假承诺,承诺他可以找物业的领导,把花园适当扩大弄一个车位出来,并当场找来一个合伙人,承诺1万块钱全部搞定,包含物业茶水费、施工材料费全包,买了房就可以动工,诱骗本人购买了房子,买了房子以后要求他兑现承诺时,他却以种种理由拖延,现在花园车位没有着落,反而又来向我要取高额的所谓关系费:说物管要15000元,城管要15000元,给本人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自始至终黄*良一直采用欺骗的手段骗本人买房、骗钱,谋取不当利益,希望相关部认真调查、严肃查处。
2024-11-15 15:32:2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请求查处房产中介黄某某的不法行为】的事项,我局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你的相关诉求,11月21日,我局组织陈先生和惠州市好房源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召开协调会,要求其对你提出的停车位和充电桩问题进行核查。您反馈的停车位和充电桩问题,该公司代表人表示,承诺帮忙对接物业公司,介绍装修公司协助陈先生花园进行扩大,并未承诺费用全包,不存在欺骗行为。我局现场对接物业公司,建议物业公司提供一个固定的停车位给陈先生,物业公司表示会跟陈先生对接处理,我局将持续跟踪相关协调情况。陈先生对我们的协调结果表示满意。 11月21日,工作人员现场告知市民调处结果,市民表示知悉。 投诉联系电话:7883983。 承办单位:惠州市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22 10:07:2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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